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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指导全省建设工程、人防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委托工程项目和省级各类示范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具体实施工作。

2.指导市县实施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省重点规划控制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3.协助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4.参与全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从业人员技术考核工作。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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