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意见的函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2021年4月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陆续发布了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自执行以来,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南省地处中国的最南端,是全国唯一一个全域处于热带的岛屿省份,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具有“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多雨、多台风”的气候特征。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影响,海南省工程建设在技术要求和工艺工法上具有先天的区域特殊性。为全面了解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在我省的适用情况,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在我省实施的可操作性,现面向全省征集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因海南省地理位置、气候、地质特殊性等导致的不适用、难以执行的标准条文及原因、建议;
2.针对海南省地理位置、气候、地质等特殊性需进一步补充或强化的技术内容及建议;
3.其他执行问题及相关建议。除上述与海南地域特殊性相关的内容外,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工程建设实践,就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普遍性或具体的执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条款的可操作性、协调性、理解歧义、监管衔接、材料与工艺适应性、成本与效率影响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改进建议。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程建设实践,组织技术力量对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进行研究,充分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6年6月3日前填写《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报送至联系邮箱bzk_dez@hainan.gov.cn。
附件:1.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目录清单
2.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意见与建议反馈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金水;联系电话:653592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38项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意见与建议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