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6-3373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6-05-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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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实施公开采购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指导帮扶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5-25 09: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施公开采购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指导帮扶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确定1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承担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指导帮扶服务项目。现将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城镇燃气安全重点指导帮扶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熟悉掌握燃气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完成技术指导任务的专家技术力量。
(三)项目需求:计划委托第三方供应商完成18个市县重点指导单位帮扶工作。针对燃气经营安全管理或燃气安全使用等方面,评估相关单位燃气安全情况,并出具评估报告,提出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6.1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如综合评分最高且相同的,低价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六)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署后预付30%;完成实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余下70%。
二、报名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参选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应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9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10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波,联系电话:0898-65342510。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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