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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2024-06-28 18:39 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近年来,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老年人到海南旅居生活,由此形成了一批以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为代表的新业态场所。目前,这些场所的形式多样、管理分散,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房屋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弱点和安全隐患。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人民情怀,部署开展全面调研和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系统性规范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盲区,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各方监管责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个部门共同印发实施《海南省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牵头部门+部门协同+属地主体责任+网格”的形式,构建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对各类安全管理要素实施全链条、常态化的安全监管。《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促进老年人公寓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助推相关新业态场所安全可控和健康规范发展,让旅海南的老年人住安心、舒心

《规定》全文共20条,明确了涉及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职责和管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针对我省老年人公寓的季节性、经营特点及场所使用的多样性,提出老年人公寓的认定范围是企业或个人(以下统称“经营主体”)在同一建筑物内,为老年人提供季节性长期集中居住、餐饮、康养等生活服务,房间数达到5间以上或者房屋居住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房屋。

二、明确属地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由属地政府加强对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公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安全巡查和定期隐患检查。

三、明确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经全面梳理,明确了政法委、公安、旅文、市场、住建、民政、消防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如:政法委负责发挥社管平台作用,指导辖区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公寓依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燃气主管部门指导燃气经营企业依据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老年人公寓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对老年人公寓实行建档管理,督促老年人公寓、出租屋业主安装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落实老年人公寓治安管理等。

四、明确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规定》提出,经营主体是场所安全的首要责任人,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承租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五、进一步细化场所各类安全要求。《规定》对涉及老年人公寓安全的房屋建筑、治安、消防、食品、人口、用电、燃气、设施配备等明确具体安全管理要求。如:老年人公寓提供餐饮服务,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其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老年人公寓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居住区域与建筑其他部分应采用有效防火分隔;建筑公共部位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客厅、厨房间和每个居室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使用燃气的老年人公寓应安装、使用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应由专业人员实施操作等。

六、突出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结合老年人公寓的特点,《规定》将威胁场所安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居室内违规使用明火,存储危险物质物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C、D级危房经营以及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10类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

七、违法违规惩处。结合《规定》中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对应公安部门职责,对人口、治安管理内容明确从严处罚措施,对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积极构建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公寓市场秩序,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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