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联合海南省建施安责险共保体举办两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宣贯《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琼建质〔2019〕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版)解读;
4.建筑工地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县(区)监督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至2名;
2.在建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参加培训;
3.2021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失火事件项目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包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等必须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时间和参训人数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每期参加培训人员人数不超过200人,请参加培训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择期参加。
1.第一期
培训地点:海口·博源酒店(博源厅)
地址:泰华路23号
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第二期
培训地点:三亚·悦澜湾绿地铂瑞酒店(铂瑞厅)
地址:大茅西路2号
培训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参加培训的单位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参加培训人员信息。
3.省质安局联系人:颜为振 联系方式:13976009969
共保体联系人:吴凡女士 联系方式:18289284810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食宿自理,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自行选择参训期数。
2.请各监督机构督促有关单位报名参加培训,特别是2021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失火事件项目的相关人员必须通知到位。
3.参加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会场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进行签到。
4.培训学习过程中参加培训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会场前出示健康码及绿色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均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