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线上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皆可报名
批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1、3、5、7、9、11月最后一天
打印准考证时间:2、4、6、8、10、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2、4、6、8、10、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材料
1.承诺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社保缴纳证明;
4.学历或职称证书;
5.1年内不少于32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学时证明;
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应提供任职文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考试程序
1.企业进入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在主题集成--一网通办中进入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管人员管理”模块或登录网址http://sys.hizj.net:11001/(以下简称安管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2.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报考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
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4.考生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通过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5个工作日内系统生成合格证明。未通过的可申请补考。
二、考试收费
考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报考人员报考所填报信息、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企业,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已核发的合格证明,相关人员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相关情况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对外公布。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在考试期间出现替考的,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出现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考试成绩取消,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相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对外公布。
(三)考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考生累计缺考2次的,半年内将不得再报考。
(四)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报考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安管系统通知公告,由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220817
咨询QQ群:365655126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