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质监〔2018〕9号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局于2018年8月8日至10日在澄迈县举办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要求各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培训。经核查,部分监督人员未参加培训或在培训期间无故缺席,依据《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16修订版)》的要求,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无故未参加培训的持证监督人员有黄由明(三亚)、邢俊辉(东方);培训期间2次(含)以上无故缺席的持证监督人员有谢东海(海口)、万祖强(儋州)、林书勇(屯昌)。对于以上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在2018年度绩效评价表中“继续教育”一项中扣5分,在2019年度监督人员岗位考核中实行差别化考核,并要求增补相关知识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因故未参加培训的持证监督人员有吴坤兴(海口)、黎明晖(海口)、王文奎(海口)、高永明(儋州)、林道文(儋州)、麦茂才(儋州)、李章弟(保亭)、陈重尔(白沙)、刘攀飞(洋浦)。要求以上人员增补相关知识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期间2次(含)以上无故缺席的非持证监督人员有冯民(海口)、吴汶东(三亚)、符永发(文昌)、王宜(保亭)、吴崇德(琼山区)。以上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要求增补相关知识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监督站应高度重视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强监督人员管理,按照通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无故未参加本次培训的监督人员,我局将重点抽查其监督履职情况。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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