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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04-20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主管部门: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评价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上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主管部门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

韩列光

联系电话

13976160018

地址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50号

邮编

572299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695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394.82

其中:中央财政

695

其中:中央财政

695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1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0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3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吴 慧

副局长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吴 慧

韩列光

副局长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韩列光

黄慧灵

办事员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黄慧灵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吴慧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王炬

2018年4月20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市城镇范围内房产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对全市范围内住宅物业管理机构及其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管理具体包括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等。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保障性住房工程。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预期总目标是:争取当年完成129户棚户区改造项目。阶段性目标是当年项目争取在雨季来临之前,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20万元,已落实到位资金6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95万元,省财政预算资金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到位专项资金695万元,共支出394.8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56.81%。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局严格按照“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的要求,落实好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认真执行好建设资金的拨付审批,确保了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安排及时。所有争取到位的专项资金全部安排到项目,并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建设施工合同进行了支付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市政府确定制订拆迁方案并发布征地公告,组织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拆迁户信息,最终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实物安置项目准备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根据招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拆迁方案及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实物安置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理,主要是进行施工阶段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监控,进行合同和信息管理以及某些协调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项目的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货币化安置棚户区目标任务129套(户),完成13套(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户对评估后的拆迁补偿金额不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对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评价为优。(详见附件3)。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设

(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合理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节约报建审批环节的成本。

(二)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补偿补助措施,对困难地区、建筑成本及物件水平偏高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或发放住房补贴。

(三)尽快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已分配保障房对象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侵占和多占保障房资源现象的发生。

(四)加紧研究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问题,以立法形式确定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经费财政补贴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缺位问题。

(五)尽快完善住房保障专门机构建设,配强工作队伍,提供经费保障,具体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今后的物业管理等全过程工作。

(六)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在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同时兼顾居民未来住房条件的改善,适当提高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对2017年未开工项目的跟踪指导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摸底调查工作,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满足不同需求群体。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申购与其家庭经济购买能力相符的保障性住房。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小岛东侧棚户区改造、市北区中心基层供销社职工保障性住房大楼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棚户区改造129户

开工129户

开工86户

开工43户

未开工

时效指标

在2017年12月前完成拆迁协议签订

在2017年6月前开工

在2017年10月前开工

在2017年12月前开工

未开工

成本指标

按项目资金成本控制

控制在预算成本1620万内

控制在预算成本1674万内

控制在预算成本1728万内

超预算10%

成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改善129户家庭住房

改善86户家庭住房

改善43户家庭住房

未改善住房

效率指标

竣工率

按计划日期完成

2017年12月完成

2018年6月完成

2018年12月完成

2017年12月前未完成

2-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统一格式).docx

2-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统一格式).docx

2-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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