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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8-03-23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房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房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内的房屋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并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进行人员培训和指导居委会住房保障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5.负责本市直管公房管理。

6.住宅物业管理。对全市范围内住宅物业管理机构及其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市房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市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7.6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17.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17.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717.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3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住房保障支出2574.74万元、其它支出1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房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7.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1.15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万元,占0.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13万元,占0.41%;城乡社区(类)支出103.3万元,占3.81%;农林水(类)支出1万,占0.04%;住房保障(类)支出2574.74万元,占94.74%;其它(类)支出12万元,占0.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用于党建项目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主要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5.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98万元。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36万元。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类)2018年预算数为2574.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3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工程建设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18年预算数为312.3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81万元;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9.57万元。

7、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

三、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市房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81.25%。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公务用车已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外出下乡次数增多,主要包括扶贫入户工作、房地产专项整治入户调查工作及日常工作等。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安排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4万元,主要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房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市房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717.67万元。

七、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2717.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2717.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八、关于市房管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管局2018年支出预算27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占5.12%;项目支出2578.67万元,占94.8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房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房管局本级预算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房管局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房管局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90.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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