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F-2018-370026
琼建管〔2018〕296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监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从业人员:
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2019年版),自2019年1月1日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首次登陆“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时,填报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建设单位诚信档案手册。
二、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海南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琼建招〔2015〕218号)自行作废。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评分标准、诚信评价管理按照《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标准在施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反馈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65393675 65335090
附件:1.建设单位诚信评分标准(2019年版)
2.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分标准(2019年版)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诚信评分标准(2019年版)
4.建筑工程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2019年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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