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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单位的通知
2023-04-24 09:01 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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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遴选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暂行)》、《海南省海上环卫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和《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建筑垃圾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水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第三方考核检查借助专业力量对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工作进展情况及实际成效予以全面评估,以此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工作落实落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考核评估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工作及经费预算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工作, 预算费用为179200元人民币(大写:拾柒万玖仟贰佰元

三、服务时间及工作目标

服务时间为2023年,市县开展考核评估共计四次,每次考核评估4每天1个市县,每次出动4组、每组4人(含专家1人)考核评估覆盖市县由我厅指定。考核评估完毕后一周内针对每个考核检查的市县提交一篇测评报告并以此为依据出具全省考核检查季度报告及问题清单同时负责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信息管理平台佐证材料的收集和填报。

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编制测评规则和实施方案、实地抽查各市县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各项工作的阶段性落实情况、检查数据台账及佐证资料等,结合实际编制各市县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工作的季度成效测评报告,逐步建立测评结果运用机制,督促市县对照要求规范管理。

项目完成时限

本委托项目应于20241月底之前完成各市县共计四次的考核评估工作

申报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请单位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但项目不得转包或超规定分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海南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工作及市县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项目汇报及评审会,定期组织提交相应成果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并根据我厅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测评报告及问题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海南省各市县垃圾分类工作、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进展情况的数据收集、实地检查等方式获取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多维度的数据分析,生成季度综合测评报告,其中包括: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整体测评报告、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测评报告。评估报告总体简洁美观、图文并茂,报告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证据充分,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还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同步提供市县问题清单、整改要求,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七、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428(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

2、申报材料: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记录、纳税证明等、质量体系等凭证复印件;

(5)工作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相关项目业绩;

(6)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申请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的书面声明。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海上环卫和建筑垃圾第三方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报名材料”字样,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4、组织评审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将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单位材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合同签订: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我厅所有。

、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65373159,18976889929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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