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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19-6614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19-06-14 15:11
  • 标       题: 关于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情况的通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6-14 15:1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

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为城乡居民和广大国内外游客创造宜居、宜游、宜业的人居环境。5月11日-5月17日,我厅组织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县根据全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1座,其中填埋场16座,焚烧发电厂5座;准备再建焚烧发电厂8座,新改扩建转运站31座;建成转运站、收集站253座,垃圾收集点12500个,市县95%以上的村庄配备了垃圾收集桶和车辆收运设施;村级保洁员约1.9万人,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多项并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澄迈县、陵水县的部分乡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良好的成效;琼中县充分发挥各扶贫单位、驻村第一书记或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作用,宣传引导村民做好村内外保洁、垃圾治理等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农村“五有”标准;海口市秀英区、澄迈县通过“智慧环卫”,采取大数据监控监管模式,强化各项环卫作业管理;文昌市结合国家“五有”标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五边三点(海边、河边、路边、饭店边、住宅边、集市、菜市场、厕所)整治工作。儋州市、琼中县近期也将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二)严格监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文昌市、琼中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每月通过开展第三方监督考核机制,实时掌握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县)政府,在全市(县)范围内通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儋州市根据《儋州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考评标准,市环卫局每月组织3个检查组分别对各镇、农林场、园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坚持做到每月一检查、一考评、一通报,凡月考不及格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在市电视台公开检讨。乐东县出台《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强化对违反环境卫生条例行为的法律约束和处罚;同时加强对11个镇、各农林、盐场等20个责任单位以及全县188个行政村环境卫生的巡查考评,发现问题拍照记录并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三)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截止目前全省120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停止使用,已治理完成28座,剩余92座各市县正根据要求,开展治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各市县按照不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规模、周边环境、水文地质等情况,确定“一处一策”整治方案,扎实有序推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东方市、临高县已提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任务,其他市县结合任务目标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转运站管理标准不高。尽管整体上转运站管理能基本达标,但仍存在标准不高的问题。如定安县、屯昌县、五指山市、白沙县、万宁市和琼中县;万宁市长丰镇垃圾转运站、昌江县垃圾填埋场都有了制度,但未上墙;定安县个别垃圾进出台账有记录不完整现象。

(二)重点路段保洁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高速公路沿线及互通出入口保洁仍存在死角,如万宁(南)互通与五指山市潘阳互通;市县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边仍有少量垃圾存在,如定安县的雷鸣镇乡道、龙湖镇大春村村道与仙龙路(乡道)两旁; 临高县博厚镇的龙吟村村路旁存在卫生死角与垃圾死角,洋孝村村路保洁不到位、波莲镇兰社村村道两旁有塑料袋、废纸等。东方市四更镇长山村与上荣村及大田镇抱白村与新宁坡村的村道仍有卫生死角;五指山市境内的224国道与潘阳镇孔首村委会抱除村村道两旁保洁不到位;儋州市东成镇501县道两旁存在乱倒的建筑垃圾,木棠镇境内的500县道与513县道两旁存在成堆的垃圾死角现象;琼中县阳江农场至湾岭镇省道两旁白色垃圾个别地方比较突兀;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深悦村、陈宅村、新都工业村村道路面保洁不到位且村路两旁存在不少卫生死角; 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雅秀村委会辖区的乡道两旁可见饮料瓶、塑料袋等垃圾;保亭县加茂加油站、五指山市毛阳加油站、屯昌县枫木加油站、定安县加油站等内外环境卫生保洁标准不高;同时,各市县对田野、村庄周边、海岸、河流、池塘、沟渠整治工作仍有待加强。

(三)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常态化的有效治理。琼海市博鳌镇朝烈村委会“大路坡村民小组”、五指山市毛阳镇“空联村”和万宁市礼纪镇“老叶村”等3个村庄,常态化的保洁制度有待加强。此外,部分市县的农村垃圾转运与清理不及时、个别垃圾桶周边有明显垃圾、垃圾桶没有及时清洗等问题仍存在。

(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进度相对滞后。目前东方市、陵水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已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其余市县均未彻底完成治理工作。部分市县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程中,项目红线测量、垃圾量勘测、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概算批复、场地调查等前期文件资料有缺失;部分已完成清运的堆放点的清运量等台账不完整。

(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度较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不明确,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进度较慢。部分市县建设项目用地没有解决,资金配套没有到位,开展试点总体成效较差,未达到预期目标,如部分市县2017年试点资金仍未使用,试点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针对《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的年度任务目标,部分市县技术路线不明确,落实情况有打折扣现象。

(六)农村环境卫生督导力度有待加强。在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十部委验收后,各市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督环境卫生工作,但部分市县监督考核力度不大、标准不高,导致农村环境卫生有反弹迹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总结成效和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视程度,在人力物力投入情况等方面加强自查,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与不足,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加强对乡村周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沿线保洁,确保可视范围内无垃圾乱堆放。规范化管理填埋场、焚烧厂、转运站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制机制,加强保洁员管理,确保清扫保洁到位。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干部考核目标。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合理经费分担机制。推行“村规民约”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将村民缴费义务、门前屋后保洁责任等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农户“庭院整治”活动,发动农户房前屋后保洁,整理杂物整齐堆放,农村垃圾桶要盖盖并定期清洗;积极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学习,加强对乡镇和村庄保洁员招聘、考核、奖惩、辞退制度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保洁队伍。

(二)全面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风险管控措施,保证整治工作的完整性。各市县实际整治进度相对缓慢,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场地调查、方案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工作。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初步整治完成后,市县环卫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对场区地下水、土壤等进行风险管控,以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针对工程前期手续、资料、台账缺失严重的情况,尽快补充相应手续及资料。

(三)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指导并督促市县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制定方案,逐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收运、市(县)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二是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垃圾分类队伍、保洁队伍、清运队伍,配齐保洁员和分拣员,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环卫配套作业工具,完善分类运输车、垃圾转运车等环卫作业设施设备;三是加大投入,各市县应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线上新媒体、传统媒体、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五是加快各市县美丽乡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以点带面,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大问题督办力度。省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将继续实行“五个一”动态监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手段,加大对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考核监督力度。各市县要加强对乡镇,乡镇要加强对行政村进行监督考核,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或问责,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企业、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平台,表彰先进,通报、督导、曝光一批典型个案,以引起各级组织重视,切实改进工作。

海南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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