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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损失分担等其他问题
2017-02-28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不可抗力损失分担等其他问题

1.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上的相关损失如何分摊?

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失由业主单位承担,双方各自损失自担。工程清理、修复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

2.高温津贴是否按《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39号)另行计算?

答:人工单价中已含高温津贴,不再另行计算。

3.建筑垃圾处置费中是否包含场外运输费用,若不含,如何计取?异地回填处置如何理解?

答:建筑垃圾处置费场外运输费另行计算,可参考土方外运子目按实际运距计算。异地回填处理,为施工单位自行寻找场地进行垃圾处理,结算时,施工单位可凭票据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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