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经嘉积镇相关居委会、嘉积镇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后,现将118户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以书面并实名形式提出异议或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事项的相关依据、本人联系电话,我局负责为举报人保密,并根据举报情况对存在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复审。
举报电话:62928835
地点:嘉积镇金海路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四楼住房保障股
附件:廉租住房初步审查合格名单(第十四批)
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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