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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廉租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15-09-25 00:0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为了解决我市嘉积城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配租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10]66号)和《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琼海市廉租住房租赁方案的批复》(海府函〔2010〕11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轮候优先的原则

3、坚持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的原则

4、坚持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优先的原则

5、指定第一层住房作为供应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的老、弱、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住房救助对象的特定住房及其它楼层抽签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二、房源情况

(一)廉租住房

本批待分配的兴海路廉租住房小区的住房房源有4栋共528套,其中2至11层房源共480套作为抽签分配房源,一层房源共48套作为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的老、弱、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住房套型面积均为50㎡/套(以实测面积为准,下同)。

(二)公共租赁住房

本批待分配的跃华路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住房房源有3栋共300套,其中2至11层房源共278套作为抽签分配房源,一层房源共12套作为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的老、弱、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住房套型面积均为60㎡/套。

三、参加分配的户数

经本人申请,并经居委会、嘉积镇政府、市民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审核、公示后或并经审计局审计等后,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共884户,其中:前批分配不到住房的轮候家庭93户(含低保家庭3户),后期申请兴海路廉租住房的776户家庭(含低保家庭97户)。884户家庭中:低保家庭户100户(含特殊照顾户5户),低收入家庭784户(含特殊照顾户6户)。

最终以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户数为准。

四、分配方法

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琼海市廉租住房租赁方案的批复》(海府函〔2010〕119号)及《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府[2015]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兴海路廉租住房第二、三期建设项目及跃华路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和申请兴海路廉租住房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按照优先安排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高度残疾人等特殊照顾家庭的原则,优先安排轮候家庭原则,优先安排低保家庭户的原则,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即先抽顺序号,再抽楼房号。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一)优先安排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高度残疾人等特殊照顾家庭中需要无障碍通道的家庭,安排在设有无障碍通道的楼层的第一层。其中:

1、房源:共48套,50㎡/套。

2、特殊照顾家庭:共11户(上批次轮候低收入家庭1户,第七批低保家庭5户、低收入家庭5户)。

3、抽签方式:第一次先抽顺序号,第二次按顺序号抽楼房号。

(二)安排需要无障碍通道的特殊照顾家庭后,优先安排上批次轮候家庭。

1、房源:共517套,50㎡/套。

2、轮候家庭:共93户,其中:低保家庭3户,低收入家庭90户。

3、抽签方式:第一次先抽顺序号,第二次按顺序号抽楼房号。

(三)非特殊照顾的低保家庭,优先安排在特殊照顾家庭和上批次轮候家庭没抽中的一层楼房和二至十一层楼房。

1、房源:共424套,50㎡/套。

2、非特殊照顾低保家庭:共50户。

3、抽签方式:第一次先抽顺序号,第二次按顺序号抽楼房号。

(四)非特殊照顾的低收入家庭,安排在特殊照顾家庭和低保家庭没抽中的一层楼房和二至十一层楼房。

1、房源:共374套,50㎡/套。

2、非特殊照顾低收入家庭:共716户。

3、抽签方式:第一次先抽顺序号,第二次按顺序号抽楼房号。

(五)非特殊照顾的低收入家庭,安排在跃华路公共租赁住房。

1、房源:共300套,60㎡/套。

2、非特殊照顾轮候家庭:共342户。

3、抽签方式:第一次先抽顺序号,第二次按顺序号抽楼房号。

4、没抽中楼房号的低收入家庭列为下一批分房对象轮候优先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户主应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抽签现场进行抽签。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替抽签,但被委托人应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二)经抽签分配后的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电视台、嘉积镇政府和嘉积镇各居委会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和安排入住。

(三)取得廉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得转租或移交别人居住,否则,如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配租资格。

(四)取得廉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后,因家庭经济收入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应主动腾退已配租的住房。

六、加强监督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在抽签过程中,邀请市人大、政协、纪检、民政、公证等有关部门及嘉积镇政府、居委会的人员在抽签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七、抽签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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