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解决我市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经嘉积镇相关居委会、嘉积镇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后,现将5户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提出异议或举报。
举报电话:62928835
地点:嘉积镇金海路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大楼四楼住房保障股
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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