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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工作规程
2019-02-27 11:12 来源: 昌江县政府网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琼发〔20188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4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8251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资金承担比例

(一)申请对象

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为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省级或县级职能部门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本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及自主创业人才。

(二)补贴标准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金承担比例

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按以下比例承担:

1.属本县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属本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1:1的比例承担。

二、受理时间与方式

我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所在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县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一般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分别为4月、7月、10月以及次年2月的下旬工作日时间。

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15日至25日的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申报时间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

3.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4.经县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5.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缴税清单(首次申请需附上201841日至2018513日期间社保清单或个人缴税清单,证明在海南无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可由单位集中提供)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二)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应向县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供以下资料:

1.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

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公示情况有关材料;

5.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

6.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审核。

(二)初审。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下载并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和《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单位申请明细表》(加盖公章),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报至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

(四)审核。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收到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限受理材料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五)复核。县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负责申报材料复核,通过内部流转,由组织、人社、住建、教育、税务等部门协助复核单位提供材料真实性,各相关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办理。

(六)发放。复核无异议后由县劳动就业局向用人单位发放,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五、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或实物住房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或实物住房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整改结束之前,不再受理该单位补贴申请,同时由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从严从重处罚。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处理。

六、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

联系电话:0898-26699330(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0898-2669835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个人填报)

    附件2: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单位填报

    附件3:住房补贴单位申请明细表(单位、个体工商户填报)

    附件4: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摘自《昌江县政府网》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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