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垦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供应抽签仪式定于2017年7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抽签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
上午7:30-8:00参加抽签人员进场,8:00-12:00抽签。
二、现场抽签地点:县影剧院
三、参加现场抽签申请人员及现场抽签的方式
第一批:由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或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中有残疾人、65岁(含)以上老人,要求居住低层的申请人(家庭)从460套房源(不含预留房源)的第二层房源中先抽序号再抽房号;
第二批:由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或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因房屋拆迁,具备住房救助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等优先予以保障对象,从第一批抽签剩余的房源中先抽序号再抽房号;
第三批:由符合我县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低收入家庭)从第二批抽签剩余的房源中先抽序号再抽房号;
第四批:由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申请年度为2013年和2014年的申请人(家庭)从第三批抽签剩余的房源中先抽序号再抽房号。房源不足时,从第一、第二、第三批人员抽签剩余的房源中依剩余人数多少增加一定的空房号,使待抽房号与剩余人数相等,先抽序号再抽房号,如出现实有房源抽完,将停止抽房,宣布本次预分配供应结束。本批次未能获得预配租的申请人(家庭),将列入杏林小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中统筹安排。
四、参加现场抽签申请人员须依时到场参加抽签
1.具备公共租赁住房抽签资格(含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抽签;
2.参与抽签的申请人因公务或其他情况不能到现场抽签的,必须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现场代替抽签。抽签者或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到场抽签的,待本批次抽签完后再续抽,不得插入当时抽签者的顺序抽签;
3.凡抽签当天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到达抽签现场且没有授权委托他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配租资格。
4.凡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人员,因个人原因(不愿居住在金垦小区)不参加现场抽签者,作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下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杏林小区)抽签,县医院干部职工除外。
五、不参加本次现场抽签的申请人员
符合条件的县医院干部职工,采取就近安排的原则, 列入杏林小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中统筹安排。本次不参加金垦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供应抽签仪式
附件:1、2014-2017年度廉租住房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查询网站:http://xxgk.hainan.gov.cn/btxxgk/fanggj/ 咨询电话:83602766(县房管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