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我县2014—2016年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即2017年7月14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附件: 2014年至2016年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83602766(房管局)、83664696 (县纪委)
保亭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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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我县2014—2016年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即2017年7月14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附件: 2014年至2016年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83602766(房管局)、83664696 (县纪委)
保亭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