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到: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7-08-14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能

  (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四、 名词解释

   

   

   

  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拟定本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本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全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全省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省城市建设;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雕塑、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负责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市监察。

  6.拟定全省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级以上重点镇的建设。

  7.指导和监督全省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工程招投标;参与省内大中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建设企业参与省外、国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本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各类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定我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

  9.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0.拟定全省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本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12.负责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稽查,指导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稽查工作,依法对建筑行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和处罚。

  13.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4.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15.负责全省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1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检查指导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2.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3.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4.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5.海南省规划展览馆;

  6.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见附表8

  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110.2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25.50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减少安排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项目经费1000万元。

        

  支出总计8,909.6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497.05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318.45万元;二是增加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内容更新改造项目支出241.05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5.58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14.67万元,占0.21%

  

  (三)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0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4.07万元,占41.80%;项目支出5,185.55万元,占58.20%

  (四)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95.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683.70万元,下降8.79%。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减少安排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项目经费100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8875.9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474.72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318.45万元;二是增加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内容更新改造项目支出241.05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1.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5.14万元,增长7.70%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万元,占0.17%;外交(类)支出8.78万元,占0.11%;教育(类)支出61.49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05万元,占8.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9.66万元,占1.08%;节能环保(类)支出798.10万元,占9.58%;城乡社区(类)支出6363.68万元,占76.40%;住房保障(类)支出268.05万元,占3.22%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8,32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政策规定增加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支出;二是部分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

  2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年初预算为9.44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670.68万元,支出决算为7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政策规定增加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72.23万元,支出决算为8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政策规定增加安排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预算支出。

  6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建筑节能与科技监管项目的预算支出。

  7城乡社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523.79万元,支出决算为487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政策规定增加安排的行政运行(项)预算支出;二是部分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项目的预算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年初预算为50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年初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6%

  8住房保障(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

  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38.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增加安排的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六)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9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288.67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5.95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564.33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4.其他资本性支出34.83万元,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0万元,完成预算的2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的59.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15万元,完成预算的2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3.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贯彻中央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精神,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36.51万元,下降3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3.84万元,增长145.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84万元,下降5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1万元,下降84.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当年因公出国培训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精神,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33万元,占41.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5万元,占5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3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住建部组织赴德国建筑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赴日本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及运营管理专题培训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加强城市治理”赴德国专题培训班;④随省领导赴日本、韩国访问;⑤参加中央组织部、住建部组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赴德国专题研究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房地产市场监测、房地产行业整顿检查、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建设执法稽查、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61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八)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932.7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全省房地产推介活动”等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2.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3个项目均达到预期成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自评得分87.54分, 绩效评价为“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运行经费572.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50万元,增长41.3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及住房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附件:住建厅2016年度决算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文域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网站支持IPV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98-65342877

主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琼ICP备05000041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7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70号

欢迎光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文域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898-65342877
琼ICP 05000041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7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70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