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1-4808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1-01-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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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1-19 15:2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琼建质函〔2021〕1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的要求,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和调整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琼建质函〔2019〕462号)的规定,我厅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了审核、筛选与公示,现将入库专家名单向社会公布(名单见附件1)。
附件1: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届)。
2: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届)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执业资格 |
审查专业 |
1 |
任学斌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 |
段晓农 |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 |
张元平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4 |
张明 |
海南柏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5 |
王岩 |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6 |
彭咏梅 |
海南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7 |
高荣奉 |
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8 |
杨武 |
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9 |
路岗 |
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0 |
胡亚珍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1 |
徐忠胜 |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12 |
李忠林 |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13 |
练余勇 |
海南中乘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14 |
陈云 |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教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5 |
魏武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6 |
云驰宇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7 |
谭新城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8 |
杜子新 |
海南华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19 |
吴修文 |
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结构专业 |
20 |
沈磊 |
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1 |
李艳军 |
北京中联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2 |
游健 |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3 |
徐刚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设计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4 |
蔡凤维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设计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5 |
王武军 |
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6 |
马月 |
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7 |
杨润强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8 |
梁子彪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29 |
李常虹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0 |
周佳 |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1 |
孙要东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2 |
李文庆 |
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3 |
吴文锋 |
海南城建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4 |
胡远琨 |
海南城建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结构专业 |
35 |
徐优件 |
海南深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36 |
杨勇昌 |
海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37 |
阳建新 |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38 |
秦跃 |
三亚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审查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39 |
陈张峰 |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勘察专业 |
附件2
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通知》(琼建质〔2020〕240号)的要求,规范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专家库专家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参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
第三条 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省住建厅组织审查后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录用专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2.结构专业专家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专业专家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
3.有丰富的工程抗震勘察设计经验,主持和参与过多项超限高层的设计、评审或审图;
4.对参加过与工程抗震相关的标准制定、参与过学科课题研究、有突出的成果、获得过专利、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或专著、获得过各级工程类奖项的,优先考虑入库。
5.海南本地或在海南注册有分、子公司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含总部)的优秀专家入库。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入选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三)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专家库专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征选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专家库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和信用管理,省住建厅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对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如期圆满完成既定工作,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发生,视为良好信用行为,优先予以续聘。对不能履行专家义务,违反工作纪律,技术结论有失客观公正,视为不良信用行为;对工作疏忽,造成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警告或取消专家资格。
第六条 入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录个人信用档案。
(一)已接受邀请,无故不参加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工作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
(三)违规向外界透露有关审查情况及其它信息,尚未给评审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的意见违反规范规定的,尚未给评审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五)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第七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入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协助相关申报单位违规降低技术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私下拉拢其他专家,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的;
(三)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设计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四)不履行专家职责,在一年内发生2次通报批评及不良记录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本人提出解聘要求;
(七)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
第八条 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协助省住建厅具体负责专家库的建立、人员资格审核和维护,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交流工作。
第九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审查工作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授权部门组织项目审查专家组完成;专家库专家不得参与未经授权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