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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23-5761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3-05-10 16:00
  • 标       题: 关于遴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5-10 16: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遴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购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服务,现就遴选服务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

(二)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参选处理。

(三)项目需求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设部和省(自治区)建设厅分别会同同级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监督部门,分为部级监督部门和省(自治区)监督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审计内容:(1)法规政策执行情况;(2)资金运行情况;(3)资金回收风险;(4)业务报表合规性;(5)增值收益分配情况;(6)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第三方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参选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比选必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选。

三、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及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工作应服从我厅工作安排,并严格落实行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各项要求。

(二)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主要业绩、工作方案、项目人员职称、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等材料,相应材料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配合购买人完成其它相关工作事宜。

四、报名截止日期

1.2023年5月17日17:30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价相关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1办公室,邮编570204。

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购买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冬 联系电话:1887667526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0日

比选评分标准表(参考表)

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

参选人及服务

序号

评选项目

评选内容及标准

1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40分)

1.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检查安排、工作内容、进度保证措施及成果报告提交等主要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31-40分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较为完整、操作性较强,16-30分
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操作性一般,1-15分
4.无工作实施方案,0分

2

技术实力(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会计行业高级职称,得4分
2.其他人员具备会计行业高级职称,1人得3分,最高得6分

3

同类项目业绩 ( 20 分)

近2年承办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相关事项,每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4

服务承诺( 10分)

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按时完成工作,并附具体可行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承诺的,得10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违约责任及相关承诺一般,得 5分;
3. 服务质量承诺有误或无服务质量承诺的,得 0分。

5

报价部分( 分)

报价分 ( 20分)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比选基准价(不得低于内部预算价的60%),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比选基准价/报价)×报价分值

备注

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6

评比总得分(100分)

7

评分人员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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