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3-4851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3-03-2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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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遴选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跟踪服务单位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3-29 08:5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遴选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成效跟踪服务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采购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跟踪服务,现就遴选供应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跟踪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9.9万元(玖万玖千元整)
(三)采购需求
1、配合我厅共同制定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跟踪指导工作方案;2023年至少开展3次跟踪指导工作。
2、根据各市县上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表》数据,协助跟踪2021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完工情况以及改造成效,了解未完工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书面材料报送我厅。
3、根据各市县上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表》数据,协助跟踪2023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现状。包含且不限于协助跟踪改造项目居民改造意愿征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项目开工情况、改造进度、项目后期的完工率、改造成效等,收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我厅。
4、协助跟踪各市县2024年居民改造意愿征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各市县情况书面反馈我厅。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跟踪服务工作,并依次出具相应工作报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熟悉掌握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提供《承诺函》并详细列出所掌握的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
(八)具有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抽查的技术力量和人员团队,配备不少于6人固定团队,并详细列出具体人名、职务及职称专业等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材料。
(九)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对接每月数据统计工作以及跟踪服务有关其他工作,确保能按时完成既定工作,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材料。
三、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及要求
(一)老旧小区改造成效跟踪工作应服从我厅工作安排,并严格落实行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各项要求。
(二)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主要业绩、纳税证明、工作方案、单位资信、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相应材料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近3年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对合格项目的业绩数量。
(四)提供配备固定团队相关书面说明材料。
(五)提供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相关承诺及具体可行的违约责任书面材料。
(六)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相关事宜。
四、报名截止日期
1.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至4月5日9:00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价相关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01办公室,邮编570204。
3.每日接收材料时间:8:30-11:30;15:00-17:00。
5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购买服务合同》的起草,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601办公室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98-65220121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