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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23-0314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3-11-30 15:44
  • 标       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1-30 15:4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住建领域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管理局,各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住建领域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建领域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推动我省住建领域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自贸港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建领域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咨询服务工作,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服务建筑行业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整治对象及开展时间

(一)整治对象。在我省承揽业务的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勘察设计企业。

(二)开展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

三、整治主要内容

(一)问题项目的核查处理。对审计部门前期发现的问题项目(清单另发),就反映的有关造价咨询企业虚增造价、工程监理企业未按要求履职、勘察设计企业出具不实数据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二)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抽查我省2020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作流程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未经图审的施工图作为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结算编制及审核是否以甲乙双方认可的竣工图作为依据、是否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复验,各阶段的计价资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问题。

2.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错用计价依据情况,是否存在重复计量、重复计价情况,结算报告是否严重背离事实等方面问题。

(三)工程监理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注册监理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实名制虚假考勤、考勤率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资料是否存在由他人代签等行为;是否存在签署的工程资料与事实不符、未依图审核、监理日志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勘察设计企业的检查。按照2023年11月印发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开展。其中,要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存在出具的报告数据不实或报告技术指标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成果报告,是否存在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执行等行为

、工作要求

(一)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园区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获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证据资料,要组织调配检查力量,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加强统筹推动,勘察设计与科技处牵头负责勘察设计企业的整治工作,省质安局牵头负责工程监理企业的整治工作省定额站牵头负责造价咨询企业的整治工作

(二)迅速查清处理已有问题项目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市县、园区要尽快核实,做好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对于问题不属实的,详尽说明原因理由,对于问题属实的,要按照规定坚决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开展信用惩戒2024年1月20日前要将核查处理情况报省住建厅。

大检查处理力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审计反映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对监管项目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抽检,尤其是将审计提及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给予通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理,情节严重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形成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情况、处理情况(同时填报附件)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报送省住建厅建管处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各级住建部门要更加重视对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加强检查,每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用行为采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充分用好信用监管,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监理系统上线运行,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加强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联系方式:建筑市场监管处,65352853;

勘察设计与科技处,65343591

省质安局,65346981;

省定额站,65346894。

邮箱:jianguanchu2021@163.com

附件: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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