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1-9824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1-07-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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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7-29 09:3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有关人员:
为更好做好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启用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转给你们。海南是前期四个试点省(市)之一,请你们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申请办理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电子注册证书。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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