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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20-0950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0-09-15 12:04
  • 标       题: 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9-15 12:0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琼建管函〔2020275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局(政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园区(新区、开发区),各图审机构,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效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C0217-2019)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202011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企业和群众通过海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向审批机关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和延期等事项获批后,可自行下载和打印带有审批机关电子签章的电子证照,审批机关一般不再发放纸质证照。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

二、电子证照使用规则

(一)电子证照样式。电子证照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市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照二维码,证照尺寸规格为A4(正页横版、附件竖版),电子证照不设正副本。电子证照的照面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信息、验证二维码、发证机构、单体信息、电子签章等信息。

(二)证照签发和获取。各市县审批部门经工建系统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事项,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加盖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完成电子证照签发。

电子证照信息生成于省电子证照库并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

企业和群众从“海南政务服务网”向审批部门申请核发、变更、延期等事项获批后,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ssp.hainan.gov.cn/登录账号→用户中心→证件资料→电子证照→选择证照,进行自主下载和打印。

(三)证照应用。企业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业务,如需提供施工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的,可在上传材料页面“填报材料”→“证照库”→“新电子证照库”→勾选要引用的证照,点击“引用”,即可调用电子施工许可证

(四)证照信息公开。施工许可证照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公众可扫描电子证照上二维码查验,实时获取施工许可信息,也可以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1.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的“工改首页”→“证照公示”→搜索施工许可证号,即可查询。

2.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数据”→“施工许可办理信息”,即可查询。

(五)证照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照信息,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变更施工许可证,并生成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原有的电子证书和证书二维码显示无效。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与纸质证照的衔接工作

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对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信息进行检查和清洗,按照电子证照标准逐步实行电子化。对证照信息不全、无法正常生成电子证照的项目,鼓励项目业主通过工建系统办理施工许可变更业务,经原审批部门审核认定后生成电子证照。

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照的项目,因证照信息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的,以及延期、补录等申报事项的,一般不再颁发纸质证照,改为颁发电子证照。

四、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照编码规则变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要求,施工许可证编号的编码规则已做调整,不再支持编号包含汉字。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已为全省具有施工许可权限的部门和功能区(如新区、开发区等)配备了统一的行政区划代码(详见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编码构成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分类代码

工程序列码

许可颁发日期

行政区划代码

(二)完善附件信息。按照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标准,附件中需列明房屋和市政单体信息。建设单位应在申报施工许可前,按要求在工建系统录入单体信息。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指导建设单位按要求在工建系统录入单体信息,开展施工图审查。对未按要求列明房屋和市政单体信息的办件,审批机关在受理前应要求申请人配合图审机构补正。

《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编码行政区划代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编码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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