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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19-9403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19-07-19 17:34
  • 标       题: 关于对海南可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19 17:3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海南可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个人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厅以社保异常人员名单为重点,结合信息化监管系统以及举报投诉,现将近期排查认定存在挂证的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拟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如下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对违规使用上述“挂证”人员的海南可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弘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记入诚信不良记录,依法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二、将上述人员“挂证”证书注销。注销前,将人员列入注册异常状态,直至该人员“挂证”行为处理完毕。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时,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点核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对其到岗履职情况予以严格监管。因上述人员均在自查整改期内主动提出整改,按照政策规定对个人不进行处罚。

三、以上处理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挂证使用单位及相关个人对上述处理意见需要申辩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海南省住建厅递交书面申辩材料。逾期未申辩或无正当申辩理由的,我厅将注销上述人员证书,实施对上述企业的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人员彻底摈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从速整改。住建主管部门在资质审批时要加强人员的核查管理,从严把关。相关企业和单位可通过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栏目查询社保异常人员。地址为: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

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力量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于仍未整改,存在挂证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情节恶劣不配合监管的,列入资质核查对象,从严从重处理。

申辩受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371153、65328027

附件: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及个人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拟处理的“挂证”问题企业及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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