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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79-0/2022-5334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2-01-28 15:14
  • 标       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1-28 15:1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事项和民生热点问题,结合我省住建事业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有效运用多种载体,优化公开目录与公开流程,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到多渠道、多手段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1年,我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共16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9件,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有11件,均已及时按法定程序予以公开,其余28件不属业务范围,已联系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指导申请人向责任单位(市县或其他厅局)重新申请,答复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政策解读情况。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运用文字、一图读懂及短视频等多种载体,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审签,主动解读政策,第一时间传递权威信息,牢牢引导舆论,让舆论的导向控制在我们自己手中。2021年以来,我厅通过各种渠道累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百余篇,基本做到政策文件全面解读。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修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结合我省住建事业实际,及时调整我厅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微一抖”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发动媒体对口联系记者及时向社会发布民生热点信息。每年围绕重点工作事项,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利用“提供服务对接+对口联系记者出稿+我厅加强审核”的良性互动模式,2021年开展了装配式建筑、安居型住房等深入调研,深度系列报道十余篇,转载上百篇次。

(六)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培训班,邀请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的分管负责人、新闻联络员参加,对全省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市县住建系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学习,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0

1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5.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3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3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3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2022年,我厅将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打造好全省住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地向群众公开他们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省政府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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